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须知
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
申请上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(即预备会员)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2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;3、品行良好,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;4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5、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(过失犯罪除外);6、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;7、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;8、能够在上海市本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专职实习,或符合申请兼职实习条件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;9、本会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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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否 是否为“辞去公职或者退(离)休后三年内,辞去公职或者退(离)休的党政领导干部”(党政领导干部是指 科级以上在领导岗位上的干部)
是
否 是否为法检离任人员
是
否 是否属于“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四级高级及以上法官、检察官,四级高级法官助理、检察官助理以上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审判、检察辅助人员在离职三年内,其他辞去公职或退休的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离职二年内,到原任职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管辖地区内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。”